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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级、初级申报评审须知
2.0000pt;mso-font-kerning:0.0000pt;">建筑施工

给排水

城乡规划

岩土工程

暖通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装饰

建筑材料

 

 

四、必备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1,贴于资料袋正面;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3、晋升(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3份;

4、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申报截止日之前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凭证原件;

6、事业单位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7、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1份;

8、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表(或毕业生登记表)、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1份;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1、论文的复印件1份(已发表的论文需复印杂志的封面目录及所写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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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最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表,每年1份;

13、业绩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14、继续教育合格证明1份;

15、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4张。

五、补充资料(量化办法给予加分)

1、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为破格晋升人员,将《破格推荐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关材料,按所符合破格条件装订成第二册)。

 

 

 

 

 

 

 

 

 

 

初级技术职务评审申报须知

 

一、任职资格评审依据

《关于2017年度各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1号)。

二、申报对象

温州市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学历未达到大专或大专专业不对口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1、技术员: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2、助理工程师:专业不对口的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专业对口的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专业不对口的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担任技术员职务4年以上;已取得其他初级任职资格,工作发生变动满1年可以兼转评。

四、 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建筑工程管理

风景园林

(含景观设计)

市政道路(桥梁)

建筑结构

燃气工程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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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含建筑智能化)

工程勘察(测量)

白蚁防治

建筑机械

建筑施工

给排水

城乡规划

岩土工程

暖通工程

工程造价

建筑装饰

建筑材料

 

 

 

五、必备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1份,贴于资料袋正面;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12份;

4、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5、申报截止日之前3个月的在温社保交纳凭证原件;

6、如实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保证书1份;

7、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经历1份;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10、其他业绩材料复印件;

11、近期免冠白底1寸证件照4张。

六、补充材料

1、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聘书、行政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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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具备规定学历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申报须知

 

一、任职资格评审依据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75号)、《关于2017年度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1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3号)。

二、申报必备条件

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本专业大专证书班毕业(专业要求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如专业不对口,则前学历一定要对口),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满4年或取得中级专业资格,工作发生变动满1年以上者且试聘任工程师的,可以兼、转评;

2、继续教育:今年起执行《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温职改办(2017)3号文件;

3、论文:数量要求1篇;

4、年度考核:任职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5、从今年起对事业单位申报对象实行资格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工作;

6、事业编制申报对象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情况表》;

7、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破学历或资历,破资历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具体请参见:浙人社发〔2011〕275号文件-破格申报条件。

三、 申报评审专业(限以下专业)

建筑工程管理

风景园林

(含景观设计)

市政道路(桥梁)

建筑结构

燃气工程

建筑设计

建筑电气

(含建筑智能化)

工程勘察(测量)

白蚁防治

建筑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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